性能与特点:1. 兼具手工弧焊和碳弧气刨功能、一机多用; 2. 起弧和推力电流可连续调节;负载持续率高达100%; 3. 数显表头,可精确预置焊接参数; 4. 软开关技术,整机效率高,可靠性高;5. 无源功率因数校正技术,功率因数高;6. 焊接过程受电网电压波的波动影响小;7. 有温度保护功能和顶丝保护功能; 8. 体积小,重量轻,调节灵活,使用方便; 9. 适用板材:碳素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及复合钢材。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型号MZ-630RMZ-1000RMZ-1250R额定输入电压(V) 3~3803~3803~380额定输入容量(kVA)355579焊接电压调节范围(V)20-5020-5020-50电流调节范围(A)60-63060-100060-1250可用焊丝直径(mm)2-43-63-6额定负载持续率(%)100100100满载效率(%)898989功率因数0.870.870.87送丝机类型推丝push type推丝push type推丝push type外形尺寸 长×宽×高(mm)685×325×62770×386×850770×386×850重量(kg)55110110
性能与特点:
1. 兼具手工弧焊和碳弧气刨功能、一机多用;
2. 起弧和推力电流可连续调节;负载持续率高达100%;
3. 数显表头,可精确预置焊接参数;
4. 软开关技术,整机效率高,可靠性高;
5. 无源功率因数校正技术,功率因数高;
6. 焊接过程受电网电压波的波动影响小;
7. 有温度保护功能和顶丝保护功能;
8. 体积小,重量轻,调节灵活,使用方便;
9. 适用板材:碳素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及复合钢材。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型号
MZ-630R
MZ-1000R
MZ-1250R
额定输入电压(V)
3~380
额定输入容量(kVA)
35
55
79
焊接电压调节范围(V)
20-50
电流调节范围(A)
60-630
60-1000
60-1250
可用焊丝直径(mm)
2-4
3-6
额定负载持续率(%)
100
满载效率(%)
89
功率因数
0.87
送丝机类型
推丝push type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
685×325×62
770×386×850
重量(kg)
110
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单位
电工行业采标示范企业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常务理事
中国焊接协会理事单位
上海市焊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守合同重信用
上海通用重工集团位于上海市沪南路4399号,是一家集生产、科研、培训为一体的企业集团,集团由上海通用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用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克气割机有限公司、上海平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莱登焊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上海申澳有色焊材有限公司和上海通用焊接技术培训学校、上海焊接技术研究所组成。核心产业为焊接与切割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焊接材料的研发制造、焊接技术培训。
集团现为:中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电工行业采标示范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上海市焊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集团与上海交通大学合资组建的上海焊接技术研究所,致力于焊接自动化装备和焊接工艺的研究。研制的自动划线柔性机器人切割系统被列入国家863计划,填补了国内空白。
集团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焊接协会合作创办的上海通用焊接技术培训学校,已成为美国焊接学会(AWS)上海焊工考试中心、中国焊接技术培训与资格认证委员会(CANB)国际焊工培训基地、中国船级社(CCS)焊工考核站、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焊工考核站、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授权认证单位。多年来,成功地为国内外企业培训了上万名焊工。
集团公司主要产品:电焊机系列,切割自动化装备系列,焊接自动化装备系列,焊接材料系列等。
产品通过国家CCC认证,品质优良,部分产品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自营出口及代理远销世界各地,深受用户好评和信赖。
集团秉承“诚信、创新”的企业理念,始终以更优的质量,更高的品位,更全的品种,更好的服务立足市场,全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企业集团。
公司已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下载 质量方针: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焊割装备。 质量目标: 1、电焊机装配一次检验合格率>=98% 2、产品抽查合格率100% 3、顾客满意率>=95%,无重大投诉。 公司全部主导产品均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证书下载附:关于3C认证 3C认证就是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为: (1)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2)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3)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